服务条例

请仔细阅读以下服务条例, 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一点, 请立即停止使用平台相关服务。

将IME3D平台相关服务最终使用许可权授予您。但您必须作出以下保证:

本《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您(个人或单一机构团体)与IME3D平台以及平台下相关软件(以下称"本软件"或"软件产品")版权所有人之间的法律协议。在您使用本软件产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此《条例》, 任何与《条例》有关的软件、电子文档等都应是按本协议的条款而授予您的, 同时本《条例》亦适用于任何有关本软件产品的后期发行和升级。您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 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条例》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条例》的条款, 那么, 版权所有人则不予将本软件产品的使用权授予您。在这种情况下, 您不得使用、复制或传播本软件产品。

本《条例》可由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重新下载安装本软件或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修改《条例》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提供的软件和服务,用户继续使用提供的软件和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 除本《条例》有明确规定外,本《条例》并未对利用”本软件”使用的或合作单位的其他服务规定相关的服务条款。对于这些服务,一般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用户须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与确认。单独的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单独的服务条款为准。如用户使用该服务,视为对相关服务条款的接受。

1 知识产权声明

1.1 ”本软件”是由遨为(上海)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本软件”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1.2 未经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2 授权范围

2.1用户不得未经许可,将”本软件”安装在未经明示许可的其他计算机设备上。

2.2 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的书面同意。

2.3 除本《条例》有明确规定外, 本《条例》并未对利用”本软件”访问的公司或合作单位的其他服务规定相关的服务条款,对于这些服务有可能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请用户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与确认。

3 用户使用须知

3.1 用户应保证其提供给的资料均为真实无误。

3.2 关于软件使用License

3.2.1 用户可以通过购买注册License使用提供的与购买软件相关的各种服务。用户通过购买软件License使用的服务时,须同时遵守各项服务的服务条款。

3.2.2软件的著作权归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软件的使用权。

3.2.3公司软件License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软件发现使用者并非License初始注册人,公司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License而无需向该账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中断、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公司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License,以免因软件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2.4 用户承担软件使用License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基于License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软件License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License时立即通知。

3.3 用户在遵守法律及本《条例》的前提下可依本《条例》使用”本软件”。用户无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3.3.1 用户通过非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三方兼容软件、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用户针对的软件和服务使用非开发、授权或认证的插件和二次开发软件;

3.3.2 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3.3.3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

3.3.4 对于”本软件”相关信息等,未经书面同意,用户擅自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擅自借助”本软件”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

3.3.5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淫秽的、暴力的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3.3.6 利用”本软件”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3.7 传送或散布以其他方式实现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他资料的文件,作为举例(但不限于此):包括版权或商标法(或隐私权或公开权),除非用户拥有或控制着相应的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认可;

3.3.8 使用任何包含有通过侵犯商标、版权、专利、商业机密或任何一方的其他专有权利的方式利用”本软件”获得的图像或相片的资料或信息;

3.3.9 任何人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企图干涉、破坏”本软件”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3.3.10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作品运行中的指令、数据、数据包,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或者运营;

3.3.11 将本软件及提供的服务用于核设施运行、生命维持或其他会使人类及其财产处于危险之中的重大设备。用户明白本软件及提供的服务并非为以上目的而设计,如果因为软件和服务的原因导致以上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3.12制作、发布、传播用于窃取相关或者其它软件及他人专属信息、财产、保密信息的软件;

3.3.13 在未经公司书面明确授权前提下,出售、出租、出借、散布、转移或转授权软件和服务或相关的链接或从使用软件和服务或软件和服务的条款中获利,无论以上使用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3.3.14 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方式使用本软件和和提供的其他服务;

3.3.15 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有权采取终止、完全或部分中止、限制用户对软件的使用功能。

3.4 非经或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无关。建议用户不要轻易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纠纷一概与无关。

3.5 “用户同意”的方式有:(1)接受本协议及公司发布的服务条款;(2)用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时通信等方式所作的口头或者书面表示;(3)协议或者服务声明中有“默认同意”条款且用户对此无异议;(4)其他与用户均认可的方式。

3.6 “本软件”的替换、修改和升级:保留在任何时候通过为您提供”本软件”替换、修改、升级版本的权利以及为替换、修改或升级收取费用的权利。

4. 法律责任与免责

4.1 利用的许可

4.2 特别提请用户注意: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拥有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断软件授权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断会以通告形式公布于网站重要页面上。

4.3 用户违反本《条例》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赔偿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

4.4 使用”本软件”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及合作单位对”本软件”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的适销性、适用性、无病毒、无疏忽或无技术瑕疵问题、所有权和无侵权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及合作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5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4.6 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及合作单位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5. 其他条款

5.1 本《条例》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5.2 本《条例》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即上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5.3 用户选择同意协议进行安装,则本协议即时生效。

5.4 拥有对以上各项条款和内容的最终解释权。